◎作者
高净值TIMES团队(HNWI-TIMES)
Jay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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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信托很火,离岸信托更火。
信托火可能跟马云,刘强东,孙宏斌,吴亚军等大佬有关。
据媒体报道,众多大佬早就把自己的家族资产安排的妥妥贴贴,其中用的最多的工具就是信托,他们大部分人选的还都是离岸信托。
有大佬做榜样,剩下的中小土豪也纷纷跟上。
实话实说,信托确实是个好东西。
信托的起源就是当初一帮律师和会计师等聪明人,为了满足富人资产安全和管理需求而设计出来的解决方案。
不过笔者发现很多人其实对信托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对它的税务功能更是不甚清楚。
事实上,信托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工具。
今天笔者就借助例子,来给读者做个科普,看看信托在税务筹划中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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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士J先生和其夫人L小姐是某高税负国家的纳税居民。
几年前J先生加入了一家创业型公司,公司发展几年后,顺利地在当地证券交易所上市。
当年J先生获得创业公司原始股,成本美元,该批股票上市后市值变成万美元。
如果现在J先生去股市套现,那么他将产生一个巨额的资本利得,相应的,也需要缴纳巨额税金。
为了规避这笔税金,J先生做了如下安排:
第一步:J先生在本国设立一个“爱人信托”,受托人是J先生本人,受益人是L小姐;
第二步:J先生将所持股票转入“爱人信托”;
按照税法规定,应该按照当日的股票市值转入,但是,如果按市值转,J先生马上就会产生一个巨额的资本利得。
不过,这可难不倒精通税法的J先生,他选择了税法中的延迟纳税选项,选择按照成本价美元转入信托。
这样做的结果是这笔巨额的未实现资本利得随着这批股份从J先生手里转到了爱人信托;
第三步:J先生与一家位于巴巴多斯的信托公司取得联系,让该信托公司成为爱人信托的新受托人。
也就是说,爱人信托的受托人从J先生变成了巴巴多斯信托公司。这一变化的结果是爱人信托从本国信托变成了离岸信托。
这里做个科普:
按照税法规定,信托的居民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是看受托人在哪里,他在哪里做资产投资和管理决策,实质性控制(CntralManagmntControl)又在哪里?
除此之外,有些国家的信托法更为严格,除了要看受托人外,还要看受益人在哪里?委托人在哪里?信托中的主要资产在哪里?
J先生所在的国家就是这样,所以爱人信托同时也被视为本国信托。
第四步:爱人信托将该笔股票以市值万美元卖给L小姐,L小姐给爱人信托开具一张欠条;
这步操作的结果是爱人信托实现了巨额的资本利得。
那么该笔资本利得需要交税吗?
这就是这个安排的精妙之处!
J先生事先做过研究,知道该国和巴巴多斯签订有双边税收协定。
按照税收协定,一国纳税居民在另一国实现的资本利得,征税权在本国,该纳税居民无需向另一国纳税。
所以爱人信托(离岸信托)转让本国股票所取得的资本利得不需要在本国纳税,而需要向巴巴多斯缴纳税金。
但是,巴巴多斯对资本利得免税。
没错,这笔资本利得的税金就这样被完全避掉了!!!
第五步:L小姐将这批股票在本国市场上变现,取得万美元;
由于L小姐取得这批股票的成本也是万美元,所以该笔交易没有任何税收影响。
第六步:L小姐给爱人信托万美元,赎回之前的欠条,万美元流入爱人信托;
第七步:爱人信托将万美元现金分配给受益人-L小姐;
第八步:爱人信托注销。
神不神奇?意不意外?
信托用的好,税款全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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