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伊始,澳洲、新西兰政府突然发难,当地主流银行上千账户因境外税务问题被冻结,其中大量账户为税务状态存疑的中国居民所持有,未来事态还将继续升级。
8月底,中国发布的新个税法中,前所未有地将以逃避国内税务为目的设在低税负国家的企业列入重点税务执法对象。
9月中旬,美国《海外税务合规法案》实施以来首个反洗钱、反避税刑事犯罪指控成立,多个顾问机构及个人面临刑责。
11月,德国政府突检德意志银行,调查银行帮助客户利用离岸金融中心洗钱、逃税的行为,当局称该行动为“钉在不透明离岸世界棺椁上的镇钉”。
仅年下半年,国际社会就发生一系列强势税收监管举动,针对性之强、行动之迅捷与密集实属罕见,足见各国政府在打击洗钱和国际逃税事务上决心的一致,政府间税务信息透明化的趋势已无可阻挡——CRS来了!
什么是CRS?
CRS全称统一报告标准(CommonReportingStandard),简单来说,经合组织(OECD)主持设立了一个国际税务信息交换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各国相互交换对方国家的纳税人在本国持有的金融账户的信息,CRS就是如何具体实施这一交换的操作标准。
说起CRS来历,要从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的“肥咖法案”讲起。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会对本国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美国也不例外。年,为打击美国纳税人隐瞒境外资产收入的跨国逃税行为,美国国会颁布《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oreignAccountTaxComplianceAct,FATCA,“肥咖法案”),要求美国国外的金融机构将其管理的美国纳税人账户信息报送美国国税局(大名鼎鼎的IRS)。
对于不遵守这一要求的金融机构,美国政府将对其来源于美国的包括利息股息等在内的特定收入课以30%的重税。美其名曰“预提所得税”,实际上是对不遵守美国制定的游戏规则的惩罚。
在FATCA法案的启发下,欧洲各国也开始大力推动跨国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
应G20的请求,经合组织以FATCA为蓝本,建立起了FATCA全球版本AEOI(AutomaticExchangeofInformation,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
AEOI主要包含CAA和CRS两个部分,CAA(CompetentAuthorityAgreement,主管当局间协议范本)是各国(地区)之间如何开展交换涉税信息的宏观安排,解决的问题如:某国家或地区是与意愿国家一个一个地签订双边协议进行交换,还是直接进入多边协议进行交换等。
CRS作为报告标准,顾名思义是微观层面的具体交换安排,如哪些账户的信息需要交换、交换哪些信息、由哪些机构提供这些信息、怎么对金融账户进行尽职调查等等。
毫无疑问,CRS部分才是AEOI机制的核心,其各项规定直接涉及到纳税义务人切身利益。
CRS实施进展
CRS自诞生之时起即以迅猛态势席卷全球,年OECD首发《CRS文本》,当年即有50多个国家发表联合声明,承诺自年起实施CRS。年部分国家和地区即实现了首次自动信息交换。
这些举措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各国税收工作马上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各国持有海外资产的税收居民迫于CRS的威名,纷纷向政府主动披露之前没有申报的境外资产收入,各国政府立即获得了大额的补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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