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
您现在的位置: 巴巴多斯 >> 旅游景点 >> 正文 >> 正文

公报案例只公告不通知,悄悄办减资能否

来源:巴巴多斯 时间:2021/6/15

只公告但不通知债权人即办减资,造成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股东需承担在补充赔偿责任

作者

唐青林李舒张德荣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

《公司法》第条规定,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后,对债权人不仅要“广而告之”,而且要“直接通知”,以防止公司利用有限责任逃废债务。实践中,部分公司为防止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巧”用有限责任,在明知债权人及其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悄悄的在债权人不可能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ojinxue.com/lyjd/2033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